按照医疗卫生岗位用工相关管理规定及学校工作需要,校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劳务派遣)2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校医院工作人员共计2名,其中全科医师岗位1名、药学岗位1名。
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全科医师负责在校师生常见病诊疗、慢病随访、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药学岗负责药房调剂、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械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章制度;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医德医风,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
4. 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医疗卫生从业体检标准;
5. 具备良好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与团队协作能力,服从校医院日常管理;
6. 学历及专业资质:
(1)全科医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可注册全科方向;
(2)药学岗:药学/药剂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公职人员、全日制在读在校生;
2. 受过刑事处罚、刑罚未执行完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3.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人员;
4. 在公职招考、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作弊违纪且处于禁考期限内人员;
5.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人员;
6. 存在医疗卫生行业从业黑名单记录、违规执业被处罚限制从业人员;
7. 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岗位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在校医院网站发布,公告公示起止时间:即日起至 2026年6月9日。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来校医院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9:00—2026年6月9日17:0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1份;
④岗位所需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专业知识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按要求参加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包括自我介绍、答题等环节,整体时间30分钟。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人〔2003〕27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派遣其到岗工作,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缴费基数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校医院咨询电话:0373-3691023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