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我校2013年度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据收缴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1月5日前交到新校区校医院药房。为便于药费审理,请各部门收齐后,认真填写统计表(见附件)。校内、校外(指定医院、非指定医院)药费单据要分开粘贴,外诊请附上转诊证。个人药费单据粘贴好后请将校内、校外粘贴单装订在一起再交到各自部门。住院患者粘贴报销收据时请附上转诊证、出院证明及住院费用总清单。
请各部门按时交齐,谢谢合作!!!
校 医 院
2013年12月30日
温馨提示:
由于从明年开始校内门诊将实行直报方式,不再报销药费,请教职工一定将本年度校内门诊药费单据收集齐,本年度校内门诊医疗费收据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附件:2013年教职工药费报销单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