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11-07 点击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一新生在校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自2013年10月17日起实行门诊直报。 凡2013年9月1日----10月16日期间参保大一新生在校医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学生本人持校医院报销收据,于每周星期二下午到校医保办(208室)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
校 医 院
2013年11月7日
河南工学院校医院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电话:0373-3691022/3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