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加强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不断增强做好防控流行传染性疾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省教育厅、卫生部门、疾病防控部门的要求,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各司其责,全面防控,责任到人。各部门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坚持“快速反应,以快制快”的原则。一旦发现学校出现传染性疾病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抓紧工作,以快制快,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校医院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部署学校应对各类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负责日常传染病防控工作。具体制定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卫生职能部门作用,随时应对学校内传染病突发情况,处置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和饮用水污染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任务做好学校及本部门各项防控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1.校医院: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监测、追踪及上报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按要求及时报告上级疾病控制中心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及流行病学的调查工作;按照上级疾控部门的要求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登记、隔离治疗、留观及转诊工作;开展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医学观察、追踪随访等工作;指导实施相关场所的环境消杀工作;开展多种形式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学生处、团委:负责对各院(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沟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学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及恐惧心理;监督检查学生宿舍、教室的卫生保洁及通风换气状况。
3.各院(部):负责做好院(部)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追踪及疫情上报工作,具体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部)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师生晨检、因病缺课和追踪登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校医院疫情报告人。疫情发生时积极配合校医院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的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负责易感学生的疏散、隔离和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络和沟通协调。负责办理患病学生的休学、复学手续;在学生中经常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并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会议室等定期消毒,建立完整的消毒档案。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和督导,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饮用水安全。配合校医院做好疫情发生期间的隔离及环境消杀等工作。
5.保卫处:负责加强校园管理,强化门禁管理,严格管理进出校门人员的检测和登记工作;加强校园巡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和因防控需要所设立的各种场所的安全保卫事务,加大学校周边“三无”摊点的整治力度,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6.基建处:负责组织做好校内各建筑工地及其工人的防控工作;落实学校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开展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要求做好晨检、缺勤追踪等工作。
7.宣传部:配合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及相关舆情处置工作,如实报道疫情处置情况,不夸大、不虚构、不造假。对内安抚鼓励师生,对外树立良好形象。
8.校长办公室: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各部门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行政和卫生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疫情信息;集中调配应急车辆,保证车辆、人员随时待命。
9.各行政部门:做好本部门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通风换气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疫情报告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建立自下而上的疫情监测及报告网络体系,校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学校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联防联控、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的防控工作机制,对各类可能引发传染病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防止疫情蔓延。
(一)各院(部)负责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追踪及疫情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寝室长、班长、辅导员、院(部)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层层监测、层层上报、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各行政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三)校医院落实首诊负责制,在门诊诊治过程中重视传染病症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四)学校指定校医院专人为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汇总、追踪和上报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传染病疑似疫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登记、监测和病情追踪。对确诊传染病人及时上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时限上报当地疾病控制机构。
四、疫情分级和应急反应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应急处理过程中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一般传染病疫情
校内出现散发的、常见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例,且与往年相比没有明显增多。
当学校发生一般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三级应急反应:
1.校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上报当地疾控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确诊患者所在院(部)下发疫情处置告知书,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患者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对重点人群进行追踪、随访。对患者休学、复学进行严格管理。
2.患者所在院(部)配合校医院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的调查及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密切监测相关班级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校医院疫情报告人。配合校医院加强对发热及可疑病人的隔离、观察及追踪管理。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做好疫情所涉宿舍、教室的通风、消毒工作。
3.后勤处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澡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校医院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院(部)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板报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控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二)较大传染病疫情
学校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相关性群体聚集事件;或发现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传染病疫情标准;或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当学校发生较大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二级应急反应:即在三级应急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当地卫生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防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2.密切关注各部门传染病报告情况、发病趋势,及时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同时将疫情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校医院和各院(部)积极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对传染病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筛查、医学观察、预防接种、环境消毒、标本的采集及流行病学的调查等工作。校保卫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4.校医院联合宣传部、学生处和各院(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
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标准;或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
当学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一级应急反应:即在二、三级应急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下,及时部署和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2.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学校各部门、院(部)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每天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3.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各部门、各院(部)全面掌握师生人员流动情况,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4.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5.对学生宿舍楼、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公共场所使用期间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6.宣传处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善后与恢复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对所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传染病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传染病事件的再发生。
(三)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学生宿舍、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本预案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与之相冲突的条文同时废止。
河南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