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维护全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指示精神和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布署,充分认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性,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编制目的

以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校园为主线,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及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职业中毒等)、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四级(Ⅳ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发生的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等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6)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河南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是全校紧急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

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后勤保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办、校办、校医院、学生处及后勤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食堂、教学与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加投入,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加强预防性接种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建立和完善免疫屏障,防止相关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监测、预警和报告

1.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登记并上报汇总至校医院进行追踪。对可疑事件要分析研判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发展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2)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责任报告人:寝室长、学生干部、辅导员、院(部)负责人、部门疫情报告人、校医院疫情报告人。

(4)校医院、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应在2小时之内通过网报、电话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同时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单位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传染病疫情处置

校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参照学校制定的《河南工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校〔2019〕55号进行处置。

1.一般传染病疫情

校内出现散发的、常见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例,且与往年相比没有明显增多。

当学校发生一般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三级应急反应:具体措施参见《河南工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校(2019)55号相关条款规定。

2.较大传染病疫情

学校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相关性群体聚集事件;或发现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传染病疫情标准;或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当学校发生较大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二级应急反应:即在三级应急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当地卫生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具体措施参见《河南工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校(2019)55号相关条款规定。

3.重大传染病疫情

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标准;或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

当学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启动一级应急反应:即在二、三级应急反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下,及时部署和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2)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学校各部门、院(部)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每天按照要求向上级卫生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3)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各部门、各院(部)全面掌握师生人员流动情况,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4)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5)在学校校门入口处、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红外测温仪,每日监测师生体温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6)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

避免近距离接触。加强手卫生,勤洗手。

(7)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引导师生坚持体育

锻炼,适量活动,增强体质。暂不组织社团的聚集性活动,必要

的小型会议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

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

(8)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消毒,并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

(9)加强对送餐送货到校人员的卫生管控。食堂、超市等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

消毒。餐具消毒可采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等方式。

(11)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距离,排队时

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并洗手。尽量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12)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师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13)学校应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等,确保物资充足。

(14)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不得擅自离岗缺岗。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部)和校医院,并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餐饮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校医院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餐饮部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餐饮管理部门、保卫处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校医院及时将情况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购置所需防控物资和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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